涉黑犯罪,指的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涉黑犯罪主要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洗钱罪等。
涉黑犯罪的本质在于,以有组织的暴力或暴力相威胁为主要手段,在现行体制内谋求超常规的经济利益。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局部政治生态的不平衡相适应,追逐暴利的涉黑组织其存在形式与犯罪方式也呈现出低级与高级、简单与复杂并存的多样化格局。在广大的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表现为流氓暴力团伙这种低级形态的黑恶势力大量存在;而在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组织比较严密的黑帮组织在不断增加,并开始走上公司化发展轨道。当今的涉黑犯罪大致上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直接暴力型
即为了攫取财物,赤裸裸地进行杀人、伤害、掠夺、抢劫、绑架、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从发展阶段上看,这类黑恶势力大多处于黑帮的萌芽和初期发展阶段。如山西大同市由王顺、庞金林等16人组成的号称“塞外座山雕”的抢劫绑架集团,在1997年5月到12月的半年多时间里,绑架6人,勒索人民币90余万元,抢劫汽车两辆,并以活埋、挑脚筋、剁双手等方式致死致伤19人。
地痞恶霸型
这是目前城乡普遍存在的黑恶势力类型。其表现形式一是纠集一批地痞流氓,仗着人多势众、出手狠毒,欺行霸市,垄断、独霸一种或几种行业的经营权,并以各种名义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打压和敲诈勒索;二是假借基层政权的力量,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如山东微山县以原村党支部书记李修文为首的黑帮组织,霸占集体湖地1000余亩、鱼塘数十个、造船厂、砖厂、码头各一座;其手下的数十名打手,都被安排在乡建筑公司,人称“打人公司”,仅1993至1998年间,通过在码头强行收取靠岸费、装船费、卸货费、保护费累计牟利6000多万元,真应了其所宣称的:此处的“天是我的天,地是我的地,水是我的水”。
公司企业型
按照经营公司企业的模式组织实施犯罪,是黑帮犯罪的成熟形态。其表现形式一是通过血腥暴力获得原始积累后,迅速成立各种实体性的公司,通过貌似合法的商贸和投资活动漂洗黑钱,达到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目的;二是在各种公司、企业名义的掩护下,以提供保护、提供赌博场所、替人讨债、替人消灾、发放高利贷等方式,聚敛钱财。如重庆的谢才萍犯罪集团,长期开设赌场,仅2005年1月至2009年7月,就非法敛财亿元以上。
中国1997年《刑法》第294条第一款中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该款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组织”。
1、组织特征,即具有一定的组织性。
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根本性和标志性特征。具体体现在:(1)有比较稳定的组织;(2)人数众多;(3)有明确的领导者,有比较固定的成员,内部成员之间有严格的身份等级和隶属关系。(4)有比较明确严格的帮规等组织纪律。
2、行为特征,即暴力性和地域性。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重要特征。
(1)暴力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在日常生活就具有一定的暴力性,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进行有组织的犯罪活动时更是以暴力为后盾,其行为上多强调硬碰硬、以狠对狠,而且涉枪犯罪日益突出。(2)地域性,这种地域性是指在一定区域、行业范围内,而不仅仅是指在一定区域内,这里的区域既包括自然区域,也包括行政区域。黑社会性质组织大多是在一定区域如一个村、一个区、一个煤矿内称霸一方,或者是在一个行业,如托运业、建筑业、娱乐业等进行垄断。
3、目的特征,即追求经济利益。
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最根本的目的。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利益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建立和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其最终目的。为了获取最大的利益,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为手段通过多种途径获取高额利润,积累巨额财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通过收取保护费、绑架、抢劫等原始暴力手段获取经济的原始积累,绝大多数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形成的初期都是通过这种手段来积累财富的;(2)通过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贩卖淫秽物品、贩卖妇女儿童或人体器官、偷渡、走私毒品等违法行业和违法服务等获取高额利润;(3)利用经济管理制度的不完善,钻法律的空子向合法行业渗透并以非法手段进行经营来获取高额利润、积累巨额财富,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比较成熟或高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4、有“保护伞”存在。
每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被铲除时都会有一部分官员落马,在中国现阶段已经被摧毁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绝大多数都有保护伞,其差别仅仅在于保护伞的大小而已,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充当保护伞的官员的官职也越来越大,有的甚至已经发展成网,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如厦门远华案中赖昌星的保护伞牵涉到原福建省省委副书记、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原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庄如顺、原厦门市副市长蓝甫,在整个远华案件中总共处理了包括部级干部至少4人、厅局级干部23人、处级干部84人。
5、对政权的腐蚀性。
因为政治权力可以维护和扩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利益,还能使他们减少犯罪的风险,提高犯罪的效能。因此寻求政治保护对他们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拉拢腐蚀政府官员。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大的经济实力为贿赂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贿赂的对象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贿赂腐蚀的形式则是多种多样的。(1)提供金钱实物、色情服务,对物色好的实权人物直接行贿腐蚀,拉其下水;(2)提供佣金,拉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入伙,成为犯罪组织重要成员;(3)通过受腐蚀的政府在某一政权组织和经济组织内为犯罪组织的头目谋取职位,直接插手政治经济管理,使犯罪组织的犯罪活动更为隐蔽和安全。除此之外,黑社会性质组织还对政府官员进行威吓,以此逼迫他们作出让步,放纵非法行为。这种现象在基层政权软弱的地方较多,政府官员畏惧犯罪组织暴力,纵容犯罪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了“第二政府”。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一手软——贿赂,一手硬——暴力和威吓,向国家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政权进行渗透,甚至控制了部分基层政权。
涉黑犯罪集多种犯罪于一身,不仅扰乱社会治安,更危及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的根基。就此而言,涉黑犯罪呈现出五大变化趋势:
犯罪方式隐蔽化
从暴力性获利逐渐转向垄断性商业获利,是当前涉黑犯罪的显著变化趋势。上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多数黑帮是通过打、砸、抢、杀等暴力方式获取非法利益。进入2000年以后,黑恶势力则更多地表现为以合法企业为掩饰,通过非法垄断市场获取暴利,原始暴力逐渐减少。如重庆以黎强为首的犯罪集团,先后注册成立了20余家公司,以合法经营为掩护,借助于威胁、利诱、收买和暴力等手段,非法控制了当地的运输、地产等行业。通过隐形暴力,即通过有组织地持续实施无显性损害后果的骚扰活动,给对方以强大的精神压力,迫使对方屈服而获利,已日益成为黑帮犯罪的新方式。
犯罪成员精英化
经过长期的积累,涉黑组织正在形成一个内部精英阶层,他们中不仅有高学历者参与,而且一般具有智商高、应变能力强和反侦查意识强的特点。打黑实践中“割韭菜”现象明显,正是这一趋势的具体反映。
犯罪领域扩大化
一是涉黑犯罪日益向合法经济领域扩张,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其重点领域已从原先的零售业、工程承包业逐渐扩展至生产加工业、贸易行业、房地产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二是黑帮组织已直接介入民事纠纷、插手城市拆迁、农村征地及外来民工维权等公共管理事务,成为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三是向政治领域渗透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开始出现黑帮头目、地方官员和本地执法人员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的政治伴生现象,直接危及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党的政治基础。
因贫涉黑规模化
因社会资源分配失衡造成的贫富差距,加之社会福利的覆盖面薄弱,形成了成规模的弱势群体。他们既容易成为犯罪的受害阶层,也容易受黑帮组织的诱惑,基于求生存和维护自身权益而转向黑恶势力,将之作为改善生存条件的手段。
犯罪区域国际化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有少数港澳台黑社会成员潜入内地活动,如今境内外相互勾结、黑社会犯罪境内外一体化趋势越发明显,国际贩毒、偷渡、走私、跨国诈骗等犯罪逐渐增多。
(一)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做到有法可依。
中国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律规定仅存在于《刑法》第29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且可操作性都不强。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关的法律,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制定专门的法律,以有效打击和控制此类犯罪,也使执法者有法可依。
(二)加强司法执法力度,健全监督机制。
有很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由于打击不力而形成的,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定在现实生活中执法者往往很难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有效的打击,或者是由于执法者的放纵,或者是有人打招呼而使违法者得以逃避法律的制裁,最终使这些黑社会组织越来越强大,最终有可能转变为黑社会组织。
(三)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完善相关制度。
1、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城乡结合部往往是犯罪份子得以藏身的地方,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规章,不断增强依法管理流动人口的能力。公安、工商、劳动、城管等担负主要管理任务的部门,更需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这样才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犯罪份子的在这一地区的滞留。
2、加强对孤儿的帮助和教育。在现实社会中,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使很多孤儿长期流浪在社会中,这一部分儿童由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且缺乏教育,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进行乞讨、偷盗等行为,同时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多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员,这些人员往往使这些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养成打架斗殴、盗窃等习惯。因此要加强对其的帮助教育,以防误入歧途。
3、做好失足少年和劳改犯的帮教工作。要本着治病救人的宗旨,坚持惩教与预防相结合,用真诚的爱心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和劳改犯。家庭、学校、社会相配合,从思想、生活、工作、学习以及家庭氛围等方面,给失足青少年和劳改犯创造重新做人的良好环境。着重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重做新人,预防其重新犯罪。同时坚持科学的态度,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青少年犯罪的新因素和新规律,制定并实施科学的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战略。
(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保护,预防保护伞的形成。
1、保障公务员的福利待遇。现实生活中,有很大一部分官员在糖衣炮弹前栽跟头了。有些“糖衣炮弹”并不具有太大的杀伤力,但还是有一大部分的公务员纷纷栽跟头,究其原因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太低是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不断加大公务员工资改革的力度。
2、完善公务员安全保障制度。在现实生活中,有部分公务员并不是心甘情愿地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的,而是由于他们自身或者是他们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其威胁。因此,要完善公务员人身安全保障制度,以便当公务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能够得到及时的保护和救助。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务员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机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
3、保证公务员升迁的公正性。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通过正常的考核过程中不能得到升迁,于是往往采取其他手段,其中不乏通过黑社会性质组织对政府的影响或者是通过黑社会的成员来搞暗杀来达到目的。也正是因为这种不正当解决问题的途径,混乱了官场。只有保证正常的公务员升迁途径的公正性,才能减少黑社会性质组织对公务员升迁的影响。
总之,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控制和预防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的任务。只有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才能预防黑社会组织的形成,才能更好的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更好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