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人所在单位办公楼
检察官组织相关部门针对陈马良受贿一案进行警示教育
2016年8月19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陈马良因受贿136.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6年10月31日下午,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黄伟民组织相关部门针对陈马良受贿一案开展警示教育。按说这个案子是无数落马官员中不起眼的小案一桩,但是陈马良这个副处级干部与很多贪官有点不一样,据法院判决书认定,被告人收受贿赂136.2万元,其中84.6万元是11把紫砂茶壶,属于“雅贿”,而这11把茶壶来自同一个行贿人,即常州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沈老板。
不一样的贿赂
“雅贿”即“优雅式贿赂”,即行贿者一改以往直接送真金白银、香车豪宅及有价证券等等传统做法,投其所好,变成赠送玉器、青瓷和名人字画等艺术收藏品,在文人雅趣的把玩中完成心照不宣的交易。
陈马良先后在常州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住房保障中心等部门担任一把手,干了25年,可以说,对常州的基本建设有过不小的贡献。这些年里,他管理经手的市政工程高达数十亿元,也免不了和一些开发商老板打交道。
2003年,常州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顺利通过招投标,连中三元,承接了三项共计3200多万元的工程。之前有人跟陈马良打过招呼,请他对该公司的沈老板多多关照。沈老板想,连中三元跟陈马良的关照肯定分不开,春节前他就到陈马良办公室给了个信封,10万元。陈马良没推掉,收下了。按照陈马良事后的说法,感觉不收的话有点装清廉。
2004年间,沈老板又三次光临陈马良办公室,每次都丢下个信封,内有现金1万到5万不等,意思很明确,还想承接工程。之后,沈老板如愿以偿。沈老板为再次表示感谢,就揣了只鼓鼓囊囊的大号信封来到陈马良办公室,却意外地遭到陈马良的断然拒绝。沈老板很纳闷:啥意思呢?是感情到此为止了吗?紧接着,陈马良给他打来电话:“最近一些国企老总还有房地产老板都出事啦,别再到我办公室来(送钱)啦!”
确实不能再送银子了,那是祸害人家,这咋办呢?陈马良不好烟不嗜酒,好烟名酒都不收;他也不好色,歌厅舞厅都不去;玩高尔夫又没闲工夫……这让沈老板挺郁闷。
工作上陈马良忙得四脚朝天,总得喘口气小憩会儿找个乐吧。“茗品呈六色,甘味任千评,牛饮可解燥,慢品能娱情,茶之趣也”,陈马良渐渐喜好上了品茶,也渐渐喜欢上了茶壶,说不上研究精通,但也略知一二。
沈老板这日又去了陈马良办公室,就见难得清闲的陈马良正在把玩一把茶壶。这下沈老板有了主意。沈老板是江苏宜兴人,宜兴的紫砂茶壶可是誉满天下。他说:“陈主任,您还不知道我是宜兴人吧,好几个紫砂茶壶名家大师我都熟悉,要不双休日带您去转转?”
挺严肃的陈马良立刻笑了:“行,转转去!”
几天后,沈老板带上陈马良及几个行业领导去了宜兴。
在徐安碧陶艺工作室的紫砂壶陈列室里,陈马良顺手拿起一把竹节状茶壶仔细端详。
沈老板见他看得仔细,心想这只壶应该讨他喜欢了,见机行事赶紧结账。6000元一把壶,其他几位领导也各自挑选了一把价格数千元不等的壶,沈老板一一买单。
这是2006年的事,10年前那会儿徐安碧的身价一般般,现如今他已是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全国十大“能工巧匠”,一把壶至少值个几十万。
2007年,沈老板带陈马良一个人去了徐安碧那儿,陈马良看上的那把壶,沈老板付了2万元。2008年又去宜兴,陈马良拿了只3.5万元的紫砂壶。其间,沈老板顺风顺水签得上千万元工程合同。
雅贿怎么认
陈马良不喜欢大富大贵、雕龙画凤那种,他拿的紫砂壶大多素雅简洁,低调亲和。沈老板投其所好,至案发一共为陈马良买单11把紫砂壶,共出资84.6万元。而11把壶都为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本人的作品,有上述徐安碧的几把紫砂壶,李昌鸿价值8万元的“小思源”“仿古小品”紫砂壶两只,鲍志强价值18万元的“三羊开泰”紫砂壶一只,徐秀棠价值20万元的“乐在其中”紫砂壶一只,谭泉海价值23万元的“江南春雨”紫砂壶一只。
2014年11月,常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在办理其他案件过程中,发现陈马良有受贿嫌疑。2014年12月22日,陈马良被逮捕。陈马良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那么,对陈马良收受的11把紫砂壶怎么认定其金额呢?
据该案承办人常州市检察院公诉局检察员尤之毅介绍,由于雅贿物品的真伪及价值受主观认识、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加之现有法律法规缺乏具体认定细则,目前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以行贿人实际购入价格计算。此种观点认为,行贿物品系行贿人支付相应对价换取所得,无论该物品的真实价值是高还是低,在行贿人这里已有了真实的直接的市场货币衡量标准。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以物品实际所值价格计算。此种观点认为,购买或卖出的交易价格往往与物品实际价值存在巨大差异,应该依据专门司法鉴定程序确定雅贿物品价值。
第三种观点认为应以行受贿双方心理认可的价格予以计算。此种观点认为,行贿者与受贿者在进行权钱交易时,一般在心中对物品已有一个价值衡量,即办多大事拿多少东西,东西的分量自然以双方的心理认可为准。
尤之毅说,陈马良受贿案中的雅贿物品紫砂壶价格,因为有被告人、行贿人沈老板及紫砂壶卖家的一致明确的供述、陈述及成交时的记录书证,证据确实充分,不需要经过价值鉴定程序,可以直接以当时购买价格认定受贿数额。
那么,大师们的紫砂壶价格早已翻番,为何不以现在的价格认定呢?
尤之毅介绍,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受贿所得按照受贿时的价格认定,而非现在涨价翻番后的价格认定。同样,如果现在的价位比购买时跌了,那也要按照受贿时的价格认定。因为受贿时的价格客观反映了受贿人当时的主观故意程度。
最终,常州市检察院起诉书认定:被告人陈马良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51.6万元,收受紫砂茶壶及工艺品价值84.6万元,共计收受贿赂136.2万元。
“雅贿”也是贿赂
2015年5月21日,常州市中级法院对陈马良受贿一案开庭审理。法庭上,陈马良对检察院起诉书认定的紫砂壶价格没有异议,辩护人认为需要经过鉴定程序确认价格。
对辩护人的意见,公诉人尤之毅指出:行贿人支付的紫砂壶价格有三方一致认可,明确反映了行、受贿方的主观意图及客观行为,没有必要再做价值鉴定。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
穿上“雅”马甲,贿赂还是“贿”。发稿前笔者在常州市看守所见到了陈马良,他说11把紫砂壶拿来了也没工夫认真把玩,搁在家里罢了,想着等退休空闲了,把玩把玩泡泡茶消磨消磨时光吧。但53岁的陈马良还没来得及等到“日日把玩知足壶,绿茗香菡一胃舒”的退休之日即东窗事发,挺好一个干部,不知不觉地硬是栽在几把紫砂茶壶上,怪可惜的。
古人云:“好船者溺,好骑者堕,君子各以所好为祸。”其实,为退休准备的不应是一把昂贵的茶壶,而应是一缕喝茶的恬淡心境。
2016年8月19日,常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陈马良有期徒刑五年。
近日,常州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黄伟民前往陈马良原所在单位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黄伟民是该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人,他此行的目的是未雨绸缪,部署下阶段在全系统展开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活动,将针对该行业干部的业余爱好作相应的调查调研及教育讲座等活动。
案后说法
世称“一代宗师”“壶艺泰斗”、已故著名紫砂艺术大师顾景舟一生布衣淡饭,不慕财富、不求权贵,性情清高,凌虚有节。在他看来,壶,就是他的人格载体,是艺术的结晶,是表达友情的一种见证,他不可能拿它去做交易。顾景舟老先生,始有人格,方有壶格;为官者,始弃利欲,方能安身。
本案行贿人沈老板与被告人陈马良“友情来往”了十几年,他赠送名贵茶壶给被告人难道真的是出于友情吗?当然不是,这点被告人应该心知肚明。爱好,人皆有之,干部有个人爱好不是坏事,既可以陶冶情操、修养身心,也可以辅助工作、提升素质和能力。但是官员的雅好就是一把双刃剑,要么自己把持不住,由“好”而贪,由“好”而腐;要么给那些不怀好意、拉你下水以寻求其私利的人以可乘之机。“鸡蛋上跳舞”是阎锡山形容做官时处境之窘迫的一句名言,更有论者称,做官已为高危行业。那么,身处高危行业,怎样才能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呢?!不妨以古为镜,一代清官包拯当为拒绝雅贿的楷模。包拯官至二品,相当于现在的部级公务员,毕生清廉如布衣,十分注意砥砺名节。1040年他上任广东端州知府,此地端砚因闻名天下而成为朝廷贡品,也是官场上常用于贿赂的宠儿,而包拯三年任期届满离任时,“不持一砚归”,两袖清风而去,此高风亮节之美谈在《五朝名臣言行录》中亦有记载。
凡事都得有个度,雅好也得喜之有度,洁身自好为上策,若把个人爱好当作主业,全身心投入而过度痴迷,太过了就会变成坏事,毕竟领导干部的个人爱好直接关系其从政道德和公权力的廉洁公正。所以,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诸如工程招标这类重大经济项目的领导干部,必须把握好“雅好”这个度,不可让“雅好”越界,不可让“雅好”在超出党纪国法之外随意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