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9日至9月12日,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肖亮斌律师、秘书长杨盟律师在赣州市安远县人民法院参与该县首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庭审活动。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该案以富某玉为首,共计15名被告人组成了具有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肖亮斌、杨盟二位律师受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法担任该案第一被告人富某玉的辩护人。
在四天的庭审活动当中,二位辩护人在法庭调查环节将早前精心设计好的数百个问题依次向同案15名被告人进行了发问,对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此外,在先前召开的庭前会议当中,二位辩护人提出该案关键性证据——由某司法会计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存在程序违法、鉴定意见与待证事实不具有关联性等意见,并申请人民法院对涉案金额进行重新鉴定。在此次法庭调查环节当中,安远县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该份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的鉴定人出庭接受法庭询问,通过对鉴定人的询问,发现了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存在的诸多问题。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和辩护人围绕是否构成涉黑罪名、敲诈勒索的次数、金额等问题展开了两轮辩论。
二位辩护律师的庭审表现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认可和赞同,在二位律师发表质证意见或辩护意见时,台下的15名被告人向二位律师投去赞赏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