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亮斌刑辩团队
经济纠纷

常见的经济犯罪如何预防

2019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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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犯罪不断发生。为此,本文就如何预防几种常见的经济犯罪案件谈以下几点措施,供广大公司、企业借鉴。


一是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犯罪的预防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公司、企业也越来越多,由于企业内部在管理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漏洞,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犯罪也日趋严重,已逐渐成为较普通的犯罪形式。


挪用资金犯罪是指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犯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犯罪的主体是相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言的。一般都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通俗地讲,其主体就是在非国有公司、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或管理事务的厂长、经理、业务、财会人员等。因此要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我们认为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企业在用人时要注意员工特别是经手财物的管理人员的人品。我们有些企业在用人时只看重业务能力,而忽视了对职工的人品的考察了解,亲戚、朋友或者亲戚、朋友介绍的多,考察录用的少。


2、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以减少被犯罪分子可资利用的漏洞。经侦部门在侦查某公司业务员的挪用资金一案时,发现该公司在财务管理上比较混乱,该公司业务员经常用白条到业务单位领取货款,但该公司财务人员确没有察觉,这就给予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3、公司、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完备各项规章制度。如可采取会计主办,出纳相互牵制。公章、印鉴分别保管等必要的措施,都可以有效防止本单位财产被侵占、挪用事件的发生。


4、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强对业务、财会等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使这些人员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法制观念,随时有紧箍咒。


二是合同诈骗犯罪的预防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合同诈骗犯罪日趋突出,已成为当前数量较突出的经济犯罪活动。因此只要我们了解合同诈骗犯罪的含义、掌握其犯罪规律,就可以有效地预防此类诈骗犯罪的发生。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我们认为只有在以下几个方面多加注意,就可预防诈骗案件的发生:


1、在合同签订前或交付货物之前,对买方(需方)的资信程序,厂况等基本情况作必要的调查,不要盲目签订合同或交付货物。没有调查,盲目签订合同致使企业被骗的情况是很多的。


2、对约定不用现金支付,而用票据进行结算货款的,业务人员在拿到票据后,首先应立即到票据的开票行进行咨询,确认票据的真伪。其次到开票行了解出票人的资信程度。第三应按票据规定的付款期限及时提示付款。


3、对于一些以高额利润回报或者以先付部分货款等条件优惠,让利较大的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分析,不要轻信和贪利,以免上当受骗。像现在经常发生的纳米诈骗案件,就是由于受害者贪心,不仔细分析而发生的。


4、加强对企业业务人员的教育,使他们保持高度警惕,要注意防止诈骗分子用“回扣”“活动费”等名义向业务人员行贿。业务人员在“金钱”“美女”面前丧失了警惕,致使企业被骗的情况,也是非常多的。


5、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要注意尽量使合同的签订地或者合同的履行地有一款在本地进行,这样,万一发生了合同诈骗案件。就可以直接向本地公安机关报案,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6、一旦发现企业有被骗的苗头,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有些案件的事主在明知被骗的情况下,仍存侥幸心理。自己私下讨还货款,在没有办法讨还,找不到人的情况下,才来报案,早已时过境迁,失去了有利的战机。有些即使抓获了犯罪分子,赃款赃物也早被挥霍贻尽。


来源:威海经侦微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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