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亮斌刑辩团队
媒体活动

接受法制栏目“目击者”采访

2018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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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是一种社会性公共资源,是在权力的多元化与社会化大背景下的一种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公共性资源。宪法赋予我们知情权、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等基本权利,而新闻媒体及舆论监督正好能帮我们更好地实现这些权利。舆论监督由于具有群众性、公开性而具有很大的“杀伤力”。事实上,新闻媒体对一些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展开的舆论监督,不仅强有力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且也产生了相当好的社会效果。律师与媒体若能良性互动,对国家的法治建设将会产生巨大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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